如何进行竞争性定价分析

重要的是要记住,我们在这里的使命是提供一种产品或服务,可以在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但您仍然希望获得利润率。

这可能令人望而生畏;为了确保利润,你可能会将价格过高,吓跑潜在客户。那么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更低的价格呢?嗯,你可能会严重损害你的利润和营业额。或者,在最佳情况下,你会吸引错误的客户。

的确,有很多事情需要考虑。

但一种常见的定价策略是进行竞争性定价分析。这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选择所有行业企业使用的价格。

根据竞争情况为产品定价不仅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而且还可以帮助您在保持甚至利用市场份额的同时区分品牌。

这对零售企业尤为重要。他们需要另一种方式来区分他们的产品以吸引客户,因为他们都在销售相同的产品。

然而,竞争性定价分析不仅仅是围绕市场、做笔记和定价。竞争性定价分析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研究才能有效地进行。

在本指南中,我们将了解竞争性定价分析,并探讨如何击败竞争对手并将此策略作为竞争优势。


时隔五年重新开闸!15家中小公募拿到这一“红包”

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迎来实质性落地举措。8月14日晚,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15家中小公募上报摊余成本法债基,分别为尚正基金、红土创新基金、百嘉基金、朱雀基金、国融基金、华西基金、易米基金、兴合基金、兴华基金、鹏安基金、财信基金,以及外资公募中的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联博基金、安联基金,上报的均为63个月封闭式债券基金。再比如,在风险准备金方面,监管也正在考虑修订《公募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此前个人系公募20%的风险准备金进行适当放宽,根据监管分类评价结果,对自然人基金公司差异化计提风险准备金,减轻符合条件的优质自然人系基金公司运营压力。此外,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第三批试点、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等也将对部分风控较好的中小基金公司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从托管行的态度来看,这一批产品已经获得了银行端的高度关注,不仅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实力雄厚的银行渠道参与其中,且多家托管行的金市部门均承诺了一定比例的跟投。更多政策红包在路上。除了摊余成本法债基外,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面对当前公募基金行业的马太效应,特别是中小基金公司普遍面临的产品布局不足、渠道准入困难、运营成本高企、资本补充受限等现实压力,更多推动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实质性举措还在路上。随后不久,业内便传出重启摊余成本法债基,助力中小公募提高管理规模、增厚收入来源的消息。摊余成本法债基重新开闸。另一方法,有摊余成本法债基和80亿元的规模打底,中小公募也可以满足部分银行渠道的准入门槛,获得主流销售渠道的入场券。摊余成本法债基是指‌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通常以封闭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将债券买入成本在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并每日计提收益的债券基金‌。具体来看,此次上报摊余成本法债基的15家基金公司,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的公募管理规模均在300亿元以下,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发展的方向明确。这是自2021年摊余成本法债基暂停审批注册以来时隔五年的重新开闸,也是监管层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多位中小基金公司高管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业界对于即将推出的一揽子支持措施充满期待,但也坦言打铁还需自身硬,政策倾斜与支持只是外部施加的扶持力量,要真正摆脱生存危机,终究靠的是扎扎实实的投研业绩、不可替代的差异化特色,中小公募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自我造血能力,才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分类监管、突出特色,在产品布局、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比如,产品层面,监管正在考虑支持中小公募在创新产品上的布局,对部分优质中小基金公司在科创债指数基金、多资产指数基金等创新产品试点中予以考虑,助力其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但这5年多来,存量摊余成本法债基的规模却并未停止增长,从2020年末的14582.35亿元增长至2025年末的20799.21亿元,说明存量产品还在持续被资金申购。且仅隔两个月,这一政策便从表态走向落地,15家中小公募拿到注册摊余成本法债基的资格。”一位中小公募总经理表示,适度恢复相关产品注册,并不意味着降低准入标准,而是让具备投资、风控和运营能力的中小公司获得公平参与机会。中小公募迎来政策窗口期。”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摊余成本法债基的管理费率通常为0.15%,按单只产品规模80亿元计算,年管理费收入就是1200万元,这对中小基金公司来说是一笔稳定的管理费收入,至少可以在这五年内减少一定的规模压力。此外,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这波摊余成本法债基的单只募集规模与存量产品类似,设置80亿元募集上限,且产品期限原则上约为5年(63个月)封闭运作,到期终止,不再重新打开或续作。校对:王蔚。”。由于具备稳收益、低波动、免税收的优点,同时在策略上可实现定制化,摊余成本法债基与银行等配置型机构的需求极为适配,成为基金公司的“吸金利器”。2019年至2020年,摊余成本法债基迎来爆发式发展,一批大中型公募集中发行,但2020年以来,这一产品接连受限,从每家公司只能报2只,到募集规模不得超过80亿元,直至2021年完全暂停审批。“2020年以来,摊余成本法债基逐渐收紧规模、暂停审批,大公司大多已在此前完成布局,但很多中小公司未能赶上这趟车,少了一条吸引机构资金、沉淀稳定规模并增厚收入的渠道。直至今年6月,证监会负责人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表示,推出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一揽子措施。“这对中小公募来说是五年的政策发展窗口期。

需要帮助吗?

我们的团队已准备好回答您关于我们产品及服务的相关问题。

联系我们

需要帮助吗?

我们的团队已准备好回答您关于我们产品及服务的相关问题。